|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30线新县县城至豫鄂省界段改建工程已由信发改基础〔2020〕2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411523-48-01-024242,项目业主为新县新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省补助资金以及县级筹措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T-2026-001 2.2项目的建设地点:新县境内。 2.3项目概况:G230线新县县城至豫鄂省界段改建工程全长16.794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5.5米,建设大桥6座、中桥7座、小桥4座、盖板涵15道、圆管涵10道。(详见该项目工程量清单)。 2.4项目金额:5.3亿元。 2.5项目计划工期:18个月。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在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段类似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梁)施工业绩(施工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图);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3 拟派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1.4拟派项目经理及总工(技术负责人)没有其他在岗项目; 3.1.5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及总工(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各成员可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分别满足相应要求,牵头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应施工资质。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 CA 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月 日至 2026年 月 日,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及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 2026 年 月 日前下载。 4.4 请投标企业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5.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 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5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I机器人开标虚拟厅。 7、评标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评标定标办法:评定分离。 8、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评标方法: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 9、定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法。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发布。 11、其他注意事项 11.1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10.2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 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10.3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不高于790000.00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县新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向阳路232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8348497200 招标代理机构:新县宏泰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新县新集镇潢河北路259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6-2793255 监督单位: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76-6262772 信阳市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表.doc G230线新县县城至豫鄂省界段改建工程招标文件.docx 附件下载 来源: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原文标题:G230线新县县城至豫鄂省界段改建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大桥6座、中桥7座、小桥4座,5.3亿元) 原文链接:https://ggzyjy.xinyang.gov.cn/jyxx/002001/002001007/20260930/7ed6684a-9d1b-41af-98a7-829dd0799897.html 转载时间:2026-10-02 免责声明:本帖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参考,不构成任何投标或经营建议。招投标活动请以原文发布平台及招标人正式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