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663号提案《关于破梗阻激活力,绘就江西桥下空间“新图景”》作出答复。答复函由省住建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消防救援局等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形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顶层设计。一是推动编制城市更新规划。组织专业技术团队编制《江西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规划》,推动各地市组织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将体检中摸清的存量桥下空间等闲置资产资源底数、更新潜力和价值数据,充分应用到城市更新规划中,统筹利用桥下空间等闲置资产资源空间,优先用于保障居民生活需求、补齐城市功能短板。二是扎实有序开展城市体检。印发《2026年江西省城市体检工作方案》,将桥下闲置低效空间纳入城市体检指标体系,要求各地采取部门座谈、实地踏勘等多种方式开展现状调查,摸清桥下空间资源等闲置资产资源底数,结合街道社区议事、抽样入户调研等公众参与方式,掌握多方主体更新诉求,为制定更新策略提供支撑。三是印发《关于开展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在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的前提下,省自然资源厅结合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利用正面清单,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实施。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中,城市桥下空间开发利用符合土地混合开发利用正面清单的,即视为符合详细规划。 (二)启动小微公共空间整治。印发《江西省开展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划分规划新建、改造扩建、更新提质三类实施路径,明确将桥下空间作为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内容。要求规划新建类项目应尽可能考虑无法覆盖的街角地、边角地、桥下空间等公共空间的未来可塑和空间利用。如:吉安市赣江大桥桥下小微空间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依托桥下原有场地基底,植入现代工业风格景观小品,打造贯穿全园工业记忆文化轴线,在桥下核心区域集中布局体育场地、儿童游乐设施,贯通式健身环路串联全部功能分区,同步配套2处非机动车充电棚、8个机动车充电车位,建成兼具城南工业文化印记、适配全年龄段群众休闲健身的桥下综合公园。 (三)公布小微公共空间试点。印发《关于公布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吉安市、丰城市、上栗县为全省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试点城市。要求各地要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有利时机,充分挖掘街头巷尾、边角料地和闲置地块,以及城市桥梁桥下空间、林下空间,积极建设口袋公园、邮票绿地、桥(林)下球类活动等场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省自然资源厅拟联合我厅出台《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工作的若干举措》,进一步增强详细规划适应性,助力桥下空间的盘活利用。对开展完整社区建设的城市更新项目,可在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影响周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利用存量土地增设车辆停放场所、建设口袋公园、露天运动场地等更新改造活动免于和相关规划许可手续(按规定需办理的除外)。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城市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厅将逐项吸纳提案合理建议,持续盘活城市桥下闲置微空间,打造更多有文化、有活力、适配群众需求的城市公共场景。 ▶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原文标题: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663号提案答复的函 ▶ 原文链接:https://zjt.jiangxi.gov.cn/jxszfhcxjst/jytab/pc/content/content_2075044993444782080.html ▶ 转载时间:2026-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