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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下空间|青海西宁市城西区规范共字桥周边交通与市容秩序通告:划定重点管理区域,四类行为禁行,10月1日起施行

2026-10-8 21:33| 发布者: 桥梁养护| 查看: 0| 评论: 0|原作者: 桥梁养护|来自: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政府

摘要: 关于进一步规范共字桥周边交通秩序及市容环境秩序的通告 夏都西宁 2026-10-08 20:09 问AI · 共字桥周边哪些市容痛点促使此次新规出台?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共字桥周边交通秩序及市容环境秩序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 为规范共字桥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引导文明出行,整治车辆违停、占道经营、破坏绿化等突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
关于进一步规范共字桥周边交通秩序及市容环境秩序的通告

夏都西宁

2026-10-08 20:09

问AI · 共字桥周边哪些市容痛点促使此次新规出台?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共字桥周边交通秩序及市容环境秩序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

为规范共字桥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引导文明出行,整治车辆违停、占道经营、破坏绿化等突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共字桥周边(东至海湖路、西至文逸路、南至五四西路、北至海晏路)划定为重点管理区域。

二、管控区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机动车在管控区内违法停放,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及消防通道。

(二)非机动车在划定区域外停放,挤占人行通道、消防通道及公共空间。

(三)攀折树木、践踏草坪、损毁绿化,在树木上钉钉挂牌、张贴广告。

(四)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占道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私设经营点位,以及在道路上聚集等候揽工,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行为。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城管、交管等部门依法查处。

本通告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 来源: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政府
▶ 原文标题:关于进一步规范共字桥周边交通秩序及市容环境秩序的通告
▶ 原文链接:https://news.qq.com/rain/a/20261008A0BDCL00
▶ 转载时间:202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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