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项目名称)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6]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18荣乌高速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6]4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荣乌高速公路(保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本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2.1.2建设规模:起自保定市定兴县柳卓乡东侧,顺接荣乌高速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止于定兴县张家庄乡固店村东,接既有G5京昆高速并预留西延条件,全长20.003公里。全线设置柳卓(枢纽)、肖金庄、肖村、固店(枢纽)4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肖村互通连接线4.390公里。 2.1.3技术标准: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肖村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一2014)执行。 2.2服务期限:计划检测期为27个月,预计开始日期为2026年10月,结束日期以本项目交工验收完成为准。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第三方检测,主要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工程建设所用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质量或技术指标进行的试验检测活动及交工验收检测(工程实体检测及外观检测)详见检测清单。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试验检测机构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施工单位、各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施工单位、各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施工单位及其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等详见附件2)。 3.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再承接和本试验检测项目相对应的施工(含其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代建+监理”一体化建设管理(含其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的试验检测任务。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30日12:00至2026年10月11日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szj.hebei.gov.cn/hbjyzx/)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形式。投标文件技术标(技术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技术方案)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牛先生,联系电话:0312-3208683;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雄安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赵伯珅,联系电话:0312-6736380。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2-3208627 电子邮件:gsglzb@126.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雄安交投工程咨询 发展中心 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天威西路36号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城镇 益康路6号 邮编:071000 邮编:071700 联系人:牛先生 项目负责人:赵伯珅 电话:0312-3208683 项目负责人电话:0312-673638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xjtgczx_jyb@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 容城支行 帐号:/ 帐号:545100000013000003592 14.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本项目施工及其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一览表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附件2:本项目施工及其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一览表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注:1、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 2、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汇总得分保留2位小数。 3、实施方案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我要报名 来源: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原文标题: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含桥涵工程实体检测) 原文链接:https://ssl.hebpr.cn/hbjyzx/jydt/001002/001002002/001002002001/20260930/b7e36748-2480-4ca4-b813-05da489c66fb.html 转载时间:2026-10-05 免责声明:本帖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参考,不构成任何投标或经营建议。招投标活动请以原文发布平台及招标人正式公告为准。 |